本公司自103年5月1日起推出「保險單借款優惠利率3%」活動,請多加利用

符合本優惠活動之活動對象且於申請期間內填妥「專用保險單借款約定書」及「保險單借款重要事項告知書」,並同時檢附相關應備文件申辦者,就「純增借款金額」(註1),自核貸日起至104年1月31日止可享年利率3%之利率優惠,自104年2月1日起回復適用原保險單借款利率。

 

自103年5月1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止。(申請文件需於103/12/31前齊備送達臺銀人壽)
符合臺銀人壽保險單借款資格且保單預定利率超過2.5%之保單;投資型保單、外幣保單及墊繳保險費之保單不適用。
自核貸日起至104年1月31日止。
符合本優惠活動之活動對象且於申請期間內填妥「專用保險單借款約定書」及「保險單借款重要事項告知書」,並同時檢附相關應備文件申辦者,就「純增借款金額」(註1),自核貸日起至104年1月31日止可享年利率3%之利率優惠,自104年2月1日起回復適用原保險單借款利率。
 
  • 註1:「純增借款金額」,係指活動期間內辦理保險單借款之申貸金額。
活動期間還款原則:
 
  • 活動期間還款原則,先清償「借款利息」,再清償「借款本金」。
  • 本公司保有修改、變更、暫停或取消本活動的權利,若有其他未盡事宜,悉依本公司相關之規定或解釋辦理,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。
  • 保險單借款本息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時,將導致該保險契約停止效力。